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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乐山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考评标准(试行)》解读

发布时间: 2022-11-14 06:22     来源:市乡村振兴局浏览量统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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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6月2日,市委农办印发了《乐山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考评标准(实行)》(乐委农领办〔2022〕32号,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,现就具体内容解读如下。

一、防返贫致贫

《标准》提出,要确保重点帮扶村内无一户一人返贫致贫。常态长效开展监测帮扶,无漏测失帮现象。确保群众“两不愁”“三保障”及饮水安全全面落实。

二、收入增长

《标准》提出,要确保重点帮扶村内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本县(市、区)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;要确保重点帮扶村村集体经济收入高于全市村均收入水平,且持续稳定发展。

三、发展与治理

《标准》提出,要实现五个好:产业发展好、稳定就业好、乡村建设好、人居环境好、乡村治理好。

重点帮扶村要突出发展1个以上主导产业,农户通过发展产业实现稳定增收;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将脱贫人口、监测人口吸附到产业链上稳定增收;200人以上的易地搬迁安置点有现代农业园区带动增收。要全面消除零就业家庭。联户路硬化和30户以上的村小组硬化路达80%以上。4G信号覆盖率达95%以上,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100%。“1+6”公共服务中心设施齐全,服务优质。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%以上。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%。生活污

水得到有效治理,无黑臭水体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%以上,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%以上。村规民约落实好,村民反对封建迷信,无高价彩礼、人情攀比、厚葬薄养、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,乡风文明、家风良好、民风淳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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